以其不可道之心取人,则必合于不道人,而不知合于道人(2)。以其不可道之
心与不道人论道人,乱之本也。夫何以知(3)?
曰:心知道,然后可道。可道,然后能守道以禁非道。以其可道之心取
人,则合于道人而不合于不道之人矣。以其可道之心与道人论非道,治之要
也。何患不知?
故治之要在于知道。
[注释]
(1)道:事物的根本道理和普遍规律。此指治理社会的正确原则。(2)“知”是衍文。(3)知:与
下文“何患不知”的“知”一样,都指了解道人。
[译文]
什么是权衡事物的标准呢?回答说:就是道。所以心里不可以不了解道。
如果心里不了解道,就会否定道而认可违背道的东西。人有谁想要得到
自在却遵奉自己否定的东西而用它来制止自己所赞成的东西呢?用他那种否
定道的思想去选取人,就一定会和不奉行道的人情投意合,而不会和奉行道
的人志同道合。带着他那种否定道的思想和不奉行道的人去议论奉行道的
人,这就是社会混乱的祸根。像这样,那还凭什么去了解奉行道的人呢?
再说:心里了解了道,然后就会赞成道。赞成道,然后就能遵奉道来制
止违背道的东西。用他那种赞成道的思想去选取人,就会和奉行道的人情投
意合,而不会和不奉行道的人同流合污了。带着他那种赞成道的思想和奉行
道的人去议论违背道的人,这是社会得到治理的关键。像这样,又何必担忧
不能了解奉行道的人呢?
所以,把社会治理好的关键在于了解道。
[原文]
21.8 人何以知道?曰:心(1)。
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
也(2),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人生而有知(3),知而
有志;志也者,臧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臧害所将受谓之虚。心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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