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 部
细说汉字 作者:左民安 这是“问卜”的“卜”字。上古人,特别在殷商之时,凡是年成的丰歉、战事的胜负、天气的阴晴等必先占卜。所谓占卜,即把乌龟的甲刮光,再进行钻凿,并放在火上烤,这样在龟甲上就会出现或横或纵的裂纹,根据这种裂纹再来分析是凶还是吉。甲骨文①就是龟甲上裂纹的形象(有纵有横)。金文②即表示有带弯曲的裂纹。小篆③干脆就把斜形的裂纹改为一横,但不管如何变都是象形字。④是楷书的形体。
“卜”的本义就是“占卜”。柳宗元在他的《非国语•卜》中说:“卜者,世之余技也。”所谓“余技”,就是低等而无用的技艺。
从“问卜”,还能引申为“猜测”、“估计”的意思。
请注意:“卜”与“筮”(shì试)是不同的,烤龟壳判断凶吉为“卜”,用蓍(shī诗)草的排列判断凶吉叫“筮”。有人把“卜”字写为“”,这是不对的,那个点儿不能穿过一竖。
“卜”字是个部首字,凡由“卜”字组成的字,大都与“占卜”之义有关,如“占”、“贞”等字。
这是“占卜”的“占”字。金文①的上部就是“卜”字,下部就是“口”字,这就表明卜过了,再用口加以解释,这就叫“占”。所以“占”字也是个会意字。小篆②和楷书③就是从金文发展而来的,其形体基本相似。
《左传•僖公十五年》:“史苏(人名)占之曰,‘不吉’。”这里面的“占”字就是用的本义。从这个本义还能引申出预测的意思,在清人龚自珍的《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中有“占天下之变”的话,就是预测天下的变化的意思。
“占”(zhàn战)字读去声时,就是“占有”的意思,如《晋书•食货志》:“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用作占有之义时,后世又造了一个新形声字“”,以示与“占卜”的“占”字相区别;为了书写方便,现在则仍简化为“占”。
“梅开五福,竹兆三多。”这个“兆”字本为象形字。金文①中间的一条线,及两侧的两个“卜”字形的线,都是用火灼龟甲时所出现的裂纹的形象;卜者即根据裂纹来判断凶吉。每卜都是从正反两面发问,“合两卜为一兆”。②是《说文》中古文的写法。③是小篆的形体,是在古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个“卜”字,反而繁杂化了。④是楷书的写法,又删去了小篆形体上的“卜”字。
《说文》:“(兆),灼龟坼(chè,裂开)也。 象形。”许慎认为“兆”的本义就是灼龟甲时所出现的裂纹,这是对的。比如《史记•文帝本纪》:“卦兆得大横。”所谓“大横”,就是一种卦名。由此又可以引申为“征兆”、“预兆”,如《商君书•算地》:“此亡国之兆也。”就是说:这是国家灭亡的预兆啊!至于《尚书•吕刑》中所说的“兆民赖之”里的“兆”,那是个数词,当“百万”或“亿万”讲,与“兆”字的本义毫无关系,是个假借字问题。
这是“慈竹贞松”的“贞”字。甲骨文①的上部是个“卜”字,下部是个“鼎”字(也有上部没有“卜”字的)。“鼎”字指上古做饭用的三足大锅,在这里仅表示火具,即“用火具而卜”为“贞”。金文②的上部仍用“卜”字,下部的“鼎”就更像实物了(不过“鼎”下仅出现了两足)。小篆③则把“鼎”改为“贝”了,主要是为了书写方便。④是楷书的形体。⑤是现在用的简化字。
“贞”的本义是“占卜”,如《周礼•春官•天府》:“以贞来岁之(měi美)恶。”就是说:“以占卜明年之善恶(吉凶)。”后来又假借为“坚贞”或“有操守”之义,如成语“坚贞不屈”。另外,在封建社会中的一种压迫妇女的道德观念,专指妇女不能改嫁为“贞”,就是所谓“贞节”,如《史记•田单列传》:“贞女不更二夫。”即贞节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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