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魂神归泰山”及“蒿里——地下黄泉”
清代赵翼与顾炎武对这两种民间信仰都有比较详细的考证,兹录如下:
东岳主发生,乃世间相传多治死者……其实后汉时已有此语。《后汉书?乌桓传》:“其俗谓人死则神游赤山,如中国人死者魂归泰山也。……”《三国志?管辂传》:谓其弟曰:“但恐至泰山治鬼,不得治生人。……”《博物志》:“泰山天帝孙也,主召人魂。东方万物始,故知人生命。”《古乐府》:“齐度游四方,名系泰山箓。人间乐未央,忽然归东岳。”是泰山治鬼之说,汉魏间已盛行。①
尝考泰山之故,仙论起于周末,鬼论起于汉末。……自哀平之际而谶纬之书出,然后有如《遁甲开山图》所云:“泰山在左,亢父在右。亢父知生,泰山主死。”《博物志》云:“泰山一曰天孙,主召人魂魄,知生命之长短者。”《后汉书?乌桓传》谓:“中国人死者魂魄归泰山。”①
赵、顾之后的学者多认为这种泰山治鬼说起于汉初。据何新考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殊不知此说实脱胎于昆仑山下有幽都、黄泉和西王母的神话,而考其起源,则可以追溯到古华夏文明的肇始之处”②。笔者认为有一点赵、顾氏并没有完全说错,就是这种“泰山治鬼”说法在汉时的普遍流行。“蒿里”是泰山侧的一座小山,也是一座古墓地。大概随泰山为“魂神归里”说法而来,“蒿里”也就成为地下黄泉的“死人里”了。如《汉书?武王子传》载,广陵后王刘胥死前曾作歌曰:“蒿里召兮郭门阅,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颜师古注曰:“蒿里,死人里。”《汉书?武帝本纪》“蒿里”作“高里”,颜师古注:“死人之里,谓之高里,或呼下里。”说明“蒿里”为“死人里”在当时已是普遍的说法。
以上这三种观念便是中国民间“阴宅”得以滋生的深厚土壤。随着这种“阴宅”与“阳宅”的分野,比“卜宅”稍晚些时,出现了“卜墓”之说,这种“卜墓”便是阴宅风水的最早实践。《周礼》曰:“王丧七月而葬,将葬先卜墓之茔兆。”《孝经?丧亲》曰:“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其中宅兆即指墓地。《周礼》里则详细记载了掌理这种葬事的各种官职,如小宗伯,除了掌“建国之神位”、“辨庙祧之昭穆”等神职之外,还要“‘卜葬兆,甫竁’亦如之”。甫,始也,竁,穿圹也。意思是卜葬兆,必先掘地就中封而筮其吉凶可否,甫竁就是卜葬兆开始穿圹的时候。另外,还有一种称做冢人的官职:“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既有日,请度甫竁,遂为之尸。及竁,以度为丘隧……正墓位,跸墓域,守墓禁,凡祭墓,为尸。凡诸侯及诸臣葬于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用今天的话解释就是:冢人掌理王者所葬的墓地,辨明坟兆界域,把地形和丘垄的位置图画下来加以保藏,先王的坟墓居中央,以昭穆分为左右,王者子孙若为畿内诸侯的,其坟墓则置于王坟的左右前方。王者子孙中若为卿大夫士的,其坟墓则置于王坟的左右后方,各依本族体系安排坟的位置。但凡因战争而亡的人,不得入葬此坟兆界域之内。凡是有大功的,则葬在王坟的正前方,坟垄的高低大小与种植的树木各依爵位等级作为度数。大丧,决定了日子之后,即报请冢宰量度,开始掘穿作为圹穴的上地,葬毕祭墓地时为尸,到了掘穿圹地时,按照规定的高低大小长短建筑坟垄与隧道,供给下棺的器具。这里“既有日”据专家推测应该为请度甫竁的日子而非指葬日①。“及竁”即是卜宅得吉,择定墓地正式开工挖掘的时候。除小宗伯、冢人外还有墓大夫,此职亦掌管各种葬事,可知当时对葬事已十分重视,并提到礼制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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