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魂”与“魄”
这种概念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最早见于子产的议论。《左传?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所记子产在回答赵景子“伯有犹能为鬼乎”的疑问时,认为伯有“能为鬼”,并解释道:“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历。况良宵,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孙,子耳之子,敞邑之卿,……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由此可知,此时灵魂已不仅是王公所特有,且扩及每一位黎民——匹夫匹妇。屈原《楚辞?招魂》:“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觺觺些。”显示出中国南方在战国时,以为魂可以上天入地的习俗。这里的幽都便是地府、冥国。据一些学者考证,幽都也就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昆仑山。至秦汉,魂魄观念更进一步深化与明确,如《礼记?礼运》记载:人死之后“体魄则降,知气在上”。此处的“气”指的是死者的魂,因此应该“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即呼唤死者之名而招其魂,反映了当时招魂在民间已普遍流行。与此相对应的《郊特牲》还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求诸阳阴之义。”《祭义》则曰:“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已明确地将魂魄、天地、神鬼、气形等概念相对应。至此,中国人的魂魄观念在民间最后定形,并成为中国民间普遍而坚定的信仰:魂是一种气,来自天,属阳,最后也该上升归于天;魄来自地,是有形的东西,即人体,属阴,最后应下葬归于地,因此人死后必须入土(图1)。这也是中国人盛行土葬的最深厚背景,亦是后来阴宅风水中“遗体受荫说”的最早源头之一。
图1?中国民间灵魂观示意
2.死后地下世界——黄泉与阎王
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左传?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里引用的郑庄公之语:“不及黄泉,无相见也。”《淮南子?地形训》则进一步指明:“禹掘昆仑虚以下地,中有增(层)城九重……旁有九井……是其蔬圃,蔬圃之池,浸浸黄水。黄水三回复其源泉。”此处的黄水也就是黄泉之义。如果说上述的两段记载含有某种神话传说的意味,长沙马王堆汉墓帛画则生动而真实地再现了这一观念在秦汉时期的发展和普遍存在。一号墓彩绘帛画,是出殡时张举的一种铭旌。通长205厘米,画面呈“T”形,上部宽92厘米,下部宽47.7厘米。共有上、中、下三部分:上部象征天界,中部象征人世间,下部象征冥界。其中天界左右分别为月、日,日之间有乌鸦,下有八轮小太阳。扶桑树中间有蛇身神人,一女子在中间升腾,据考证,这象征着嫦娥奔月。人世间画有盘龙护卫着墓的主人,推测为墓主出行图。地界有一巨人立在两条大鱼之上,双手托着象征大地的平板,巨人周围画有灵龟、鸱鸮等神物和兽类。这种“水府”式的地界,显然是“黄泉”、“九泉”观念的体现。而帛画之上中下三段式,既有空间上天上、人间、地下的意味,又有时间上前世、现实、来生的含义。地下黄泉正好与来世相对应,为来世的去所。
除此帛画,三号墓中还出土了一片记事木牍,上书:“十二年二月乙巳朔戊辰。家丞奋移主贓(藏)郎中,移贓物一编,书到先选(撰)具奏主贓君。”这片木牍文字表示当时不仅有了地下黄泉世界的概念,并且这地下世界与地面人间一样,也具有等级,“主贓君”之下有“主贓郎中”,后者要向前者禀奏。这种“主贓君”大概也是中国人最早的“阎罗王”概念了。无独有偶,湖北江陵凤凰山——六十八号墓也发掘出类似的竹简,文曰:“十三年五月庚辰,江陵丞敢告地下丞:市阳五夫二燧少言与大奴良等廿八人,……驷马四匹,可令吏以从事。敢告主。”同样表明了当时民间的地下世界具有一位最高主宰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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