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里讲到道教时谈到了“夷、希、微”与其他文化的联系,颇有意思,很是八卦。
《老子》第十四章写到----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第四十二章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西方传教士们于是认为这是中国理论和基督教三位一体理论的相一致的地方,中国的“道”就是西方人格化的“上帝”。
黑格尔是严肃中肯的,虽然他在字里行间里透出对中国宗教哲学的轻蔑,但还是公平的认为中国人的“道”比基督教的“上帝”更抽象而有哲学的意味。
他对“道”的解释比中国人那种无端的神秘崇拜更理性,他说咱别把“夷、希、微”和上帝在一块搅和啦,“这种‘无’并不是人么通常说的无或无物,而乃是被认作远离一切观念、一切现象,---也就是单纯的、自身同一的、无规定的、抽象的同一。因此这‘无’同时也是肯定的;这就是我们所叫做的本质”。
后面更有意思,他说“夷、希、微”,即使在中文也是没有对应的意义的,“夷、希、微”=I-hi-wei或IHV。很巧的是,这三个符号在希腊文里是“Iαω”,是知神派称上帝的一个名字,在非洲人的“尤巴”里,是毛里丹尼亚一个国王的名字,在非洲中部也许就是一个神的名字,而在希伯来文里干脆就是“耶和华”,即是罗马人的“约维斯”。
当然这或许纯粹是种巧合,为了防止象我这种好事之徒想入非非,黑格尔说“这诚然是一种联系的标志,像我们在这类原始的概念里所常常见到那样。而对于这些符号加以博学的假定却是多余的”。
我对这种八卦的考证远比“艳照门”来的有兴趣,到网上一搜,却发现这早已不是新闻。不过很多人道听途说,断章取义,直接宣称黑格尔就认为“夷、希、微”=“耶和华”。只有一位老兄发出不同声音,他说耶和华并非上帝的意思,他的希伯来文原意是“我是我所是的”( I am who I am),即“自在者”,中文《圣经》译成“我是自有永有者”。 看来这种神秘的联系是否巧合只有“夷、希、微”自己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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