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者的议题:
+++++++++++
作者:xw
>在大报小报上看到章子怡、巩俐、杨紫琼主演好莱坞“大片”的消息,不由不纳闷:《艺伎回忆录》?恕我孤陋寡闻,只知有“艺妓”,不晓得“艺伎”是什么名堂,更费解的是,中港台媒体怎么像串通好了一样,两岸三地一国一制,你也“伎”我也“伎”,异口同声为“妓”改了偏旁部首?
伎字作为艺伎,歌舞伎,唐代文化、西域文化、佛教文化(敦煌壁画
中)比比皆是。究其原因,还是那句话:卖技不卖身(非绝对)……
当然,伎字使用单人旁,更有兼括“男”与“女”之意,古代还有一
个词,称作“女伎”。“女伎”与“妓女”终究是有别的。
这里有篇文章:
http://www.booker.com.cn/gb/paper19/1/class001900010/hwz5482.htm
日本承袭唐朝文化,想这样的译名也确呼其分。再说日本汉字中也还
有写作“艺伎”的,比如“浮世绘の艺伎”。
------------------------------
作者:赋格
谢谢xw君的回复。您列举了几种“伎”的用法,恰好回应了拙文中的这句:“何以见得‘伎’字就不会引起误解?”——“伎”给人的直接印象是古中国的歌伎、舞伎或日本的歌舞伎(Kabuki),他们的职业是纯粹的艺术表演,而不是Geisha——专以各种手段包括艺术表演来取悦于男性恩客的职业。日语里或许有“艺伎”这个词,我不清楚是否有,也不知道它是否和“芸者”(Geisha)同义,但我知道“芸者”(Geisha)在现代汉语里一直是译为“艺妓”的,这一点拙文已经罗罗嗦嗦写了一大堆,不赘。
==================
重要通知:‘文章内容不能为空并且不能超过2万个字符或1万个汉字’!不知何意?
故分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