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遺傳的總體場,是與父親有關與母性沒多大關係。不論這個父親與哪個姓氏的女人結婚,生下的後代,不論男女,他(她)們的場性總是以父性的場性一致。而生男生女,則取決於女性。女性多大歲數,幾月份懷孕是男是女是一定的。50年代末,當周總理讓我父親負責中醫現代化研究的時候,我父親當時通過20多個大城市的婦科醫院,進行了三百多萬生育者的統計,發現婦女從虛歲14歲到49歲,多大歲數陰曆幾月份懷孕是男孩是女孩是有固定規律的。與男方如何沒多大關係。不管當時她與哪個男人成的孕,這種規律基本不變(其準確性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那百分之五中往往可能是把日子記錯、各種病態情況或難言之隱造成的,再就是閏年閏月轉換中産生的誤差等)。因當時社會風氣還是重男輕女,怕造成人口的男女平衡,故而周總理不讓發表此成果。
我們在生活中會看到,往往在子女的身上,看到其父母的姓氏在其同一個或不同的子女姓名中。絕大多數的父母關係一定不好,甚至離了婚。如父母之姓名同時在一個子女姓名中,除了父母關係不合外,此子女往往其性格有雙重性。說明父母在自己最親的子女身上,各自的自私心理都不能謙讓,那他們的關係還能和諧嗎。爲了後代,請不要亂改自己的姓氏(改的如果與原姓氏的場性相合還可以,但這種情況實在太少了)!隨便改姓,都是缺少長遠宏觀看問題的思想。往往是自私(自我)心理的産物(當然,工作需要,不得以將另當別論。既是如此,也請儘量不失其原姓之場)。
按現在科學認爲男女性別的産生是由X、Y染色體所決定的。在試驗中,人們有意的控制X、Y染色體就可決定某些生物的性別。可是在自然生殖活動中,完全靠生物自己的生理機能來控制了。不是你說想生什麽性別就生什麽性別的孩子。到時候X、Y染色體能否“染”得上誰只與女方有關係。
當然,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總結出一些經驗,比如:冬天前後(天氣較冷的時節)懷孕就容易是男孩,夏季(天氣較熱的時節)懷孕就容易是女孩。女方30歲以前,懷男孩的概率較高(特別是25歲以前的16、18、20年歲段更高),30歲以後懷孕女孩的概率較高。在女方排卵期之前(這裏指的是理論排卵期)懷孕容易是男孩,在排卵期之後懷孕容易是女孩。大家可以調查一下,當夫妻雙方或有一方在環境(工作、生活、學習等)處在異境中不順利的時候懷的孩子往往竟是男孩。
當環境處於順利和飛黃騰達的時候,往往懷的竟是女孩。所以自古以來我國傳統中就流傳著這麽一種說法說:“大自然最公平。當你處在困難的時期,就給你一個勞動力(男孩),以便改變你的困難處境。當你處在順利發達的時期,就給你個‘千金’,以裝門面”雖然這話中間有些重男輕女,但它反映了一種人類社會的現實。夫妻雙方年齡差異較大時,女方如果大的多,特別是女方處於壯年時期懷孕,往往是女孩子的概率大。男方年齡大的多,女方年青,男方到了壯年時期,女方懷男孩的概率高。
自古以來,我國由於中醫學的發達及社會相對的穩定,人口衆多。很多醫學及社會學的規律,通過大量的統計學概率,就能得出正確的結論。這對“優生優育”的國策,將提供相當有價值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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