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明朝历史,在明神宗万历初年国事飘摇之间,前后主持国政达十年之久,以推行“得盗即斩”强硬手段和一条鞭法新赋税制度闻名的张居正,不仅治国有方,以著名政治家的身份而名垂青史,并且在反风水迷信上,他也是位所向披靡、刀笔锋利的猛将。
他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明世宗嘉靖年间,张居正中了进士,此后,在明穆宗隆庆元年入阁,从而为他今后政治上大展宏图,铺平了道路。
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张居正请假归葬先人。其时,风水迷信之术,不仅广泛深入流行于下层平民百姓之中,就是那些有着较高学问修养的封建知识分子和士大夫,也无不热衷于此。按照风水术的说法,《青乌先生葬经》提出:“藏于杳冥,实关休咎。”郭璞的《葬书》则说得更加活灵活现:“葬者,乘生气也。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内骨,以荫所生之道也。《经云》:气感而应,鬼福及人。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木华于春,粟芽于室。”无疑,这些都是风水术中经典权威的话,如果说得通俗大众化点,就是“葬地能作人祸福”,如果葬得吉壤,家属子孙就兴旺发达,反之如若葬得恶地,则举家衰败,不可收拾。由于人们趋古避凶的心理作用,加之当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还没有能够达到彻底揭开风水术不可凭信之谜的高度,因此社会上为死者选择葬地之风,就比比皆是了。
难能可贵的是,在当时这种社会风气的弥漫影响下,张居正在归葬之时非但没有找风水先生踏遍青山,寻龙问水,并且还写了一篇《葬地论》,以全面阐述自己对风水术的看法,由于文章有着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因此至今读来,仍然熠熠生辉,发人深省。
风水术说:“风藏水聚,则体魄安妥,或阅千百年而不化,否则有风吹倒转,虫蚁啮食之变,使死者体魄不安,祸及子孙。”张居正批驳道:“夫人死枯木朽株耳,虽不化奚益?战死之人,脂膏草野,肉饱乌鸢,而其子孙亦有富贵显赫者,安在其能贻子孙之祸乎?且体魄无知,亦无安无不安也。”张居正在文中指出:第一,体魄无知,即使葬在土里千年不变,对后世子孙又有何益?第二,那些死于战场,抛尸露骨而未能入葬者的子孙,也多有富贵显赫的客观事实,从而把对方置于死地。
再之,张居正还提出,上古之人身死之后常常“委之于壑”,后来才“归而掩之”,有了葬地。在“委之于壑”的时代,人们也有贵有贱,有荣有枯,有贫有富,有寿有夭,这又归之于什么原因呢?接着他又分举“旃裘之国,亲死则弃之于野,经月不视,俟虎狼野兽食尽以为送终”,以及“西方之俗,尽从火化”,然而这些国土的人也有贵有贱,有荣有枯,有富有贫,有生有死,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在主宰着呢?
随之,张居正的思想触角又伸进了水葬一隅说:“今吴越之间看水葬者,鱼鳖之腹,人之丘陇也。彼其子孙亦有通显贵盛,累世富厚者,是又孰为之乎?”这里水葬为张居正提供了一个有趣而有力的驳论依据:水葬以后,死者被龟鳖纷纷吞食,众多的鱼鳖成了死者的坟墓。对于鱼鳖作为死者坟墓的吉凶如何,不但是风水术没能涉及的问题,同时也是风水术所不能解答的难题。然而,问题尽管悬在那里,可是葬身于鱼鳖腹中的水葬者的家属后代,却依然贵的贵、富的富,这当然也是风水家们所难以抹杀的。
帝王诸侯和匹夫编户之氓是社会上两个地位截然不同、有着霄壤之别的阶层。张居正在《葬地论》中先论前者说:“黄帝葬于桥山,葬衣冠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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