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之人》中阐明了一个观点,即任何政权都要解决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或者说其政治统治不具备合法性,这个政权就很难立足。他
强调指出:合法性不是绝对意义上的正义或者正确,它是一种存在于人们主观理解的相对概念,也就是政权在人们心目中存在的理由。
几百年来,周朝统治的合法性来自于“受命于天”的思想,周王也一直以天子自居,而接受万民的朝拜。这种合法性,通过严格缜密的礼制(周礼),在历史长河中一天一天被强
化,逐渐成为当时人们心中的思维定势。
周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周天子,卿大夫和士阶层则受命于诸侯,如此层层受命,形成了周朝各级政权的合法性体系。这种合法性体系,统治了中国社会很多年,直到公元前
209年,一个叫陈胜的人领着一群农民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口号,才遭到真正毁灭性的打击。但是,我们现在要说的历史,与公元前209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就意味着,
在春秋时期,层层受命的合法性体系仍然是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周王室虽然衰落,其合法性体系的基础仍然存在,各诸侯国乃至卿大夫阶层的合法性仍然依存在于周天子受命于
天的最高理念。
然而,随着王室政治的衰落,再加上犬戎之乱后,王室自身实力急剧下降,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已经成为一句空话。失去军事和外交约束的各诸侯国开始明目张胆地你攻我伐,互相
征战。上行下效,各诸侯国内部也开始出现内讧,争权夺利、以下犯上甚至“弑君”的案件屡屡发生。层层受命的合法性体系受到现实的严重挑战。
有讽刺意味的是,弑君者一旦夺取政权,想到的第一件事仍是寻求传统的合法性依据,也就是寻求周天子的承认。如果不能获得周天子的承认,则退而求其次,转而寻求其他诸侯
国的承认。这和阿扁当年入不了联合国,狂抛金币也要获得几个三流国家的外交承认,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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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要说的几件事可能有点复杂,不但互相牵连,而且要翻历史的老帐。
第一件事仍与“郑伯克段于鄢”有关。共叔段起兵反叛的时候,派自己儿子公孙滑到卫国请救支援,鼓动卫国出兵占领了郑国的廪延。郑伯寤生打败共叔段之后,利用王室卿士的
地位,动用王师(王室的军队)和虢、邾等国的军队联合讨伐卫国。这一段历史,成为郑、卫两国之间不愉快的记忆。
第二件事,宋宣公死的时候,儿子与夷年纪尚小,不能治国,所以他干脆将君位传给弟弟和,也就是历史上的宋穆公。宋穆公一直念念不亡兄长的恩情(世途险恶,却从来不乏厚
道之人),在他临死的时候,将大司马孔父嘉找来说:“先君宣公舍弃与夷而立我为君,我一直不敢忘怀。如果我死了,在地下见到先君,先君向我问起与夷的情况,我将如何回
答?请您奉与夷为君,这样我就放心,也好去见先君了。”孔父嘉说:“群臣都愿意奉公子冯(宋穆公的儿子)为君。”宋穆公说:“万万不可。先君认可我的品德,所以才让我
主持社稷。如果不将君位让给与夷,是辜负了先君的重托,你们不要让我失信于先君。”为了避免出现君权争端,宋穆公还安排公子冯到郑国居住。这件事情在当时受到舆论很高
的评价,然而两位当事人,与夷和公子冯并不像父辈那么厚道:与夷做了国君,也就是宋殇公,一直把公子冯当作眼中钉,防着他杀回来抢夺自己的位置,必欲除之而后快;而公
子冯对于父亲传位于与夷的做法忿忿不平,也总想着借郑国的力量抢夺君位。与夷和公子冯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宋国与郑国之间的矛盾。
第三件事,卫庄公娶了个齐国老婆,名叫庄姜,虽然很漂亮,但是一直没有生育。卫国人很八卦,写了一首《硕人》之诗,以表示对这只不能生蛋的母鸡的惋惜:
“硕人其颀,衣锦褧(音炯)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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