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篇第二十二 原文 译文(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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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译文:
本性,是天然造就的;情感,是本性的实际内容;欲望,是情感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认为想要的东西可以得到从而去追求它,这是情感必不能免的现象;认为可行而去实行它,这是智慧必定会作出的打算。所以即使是卑贱的看门人,欲望也不可能去掉,因为这是本性所具有的。即使是高贵的天子,欲望也不可能全部满足。欲望虽然不可能全部满足,却可以接近于全部满足;欲望虽然不可能去掉,但对满足欲望的追求却是可以节制的。欲望虽然不可能全部满足,追求的人还是能接近于全部满足的;欲望虽然不可能去掉,但追求的东西不能得到,用心思考的人就会打算节制自己的追求。正道是这样的:进则可以接近于完全满足自己的欲望,退则可以节制自己的追求,天下没有什么能及得上它。 原文:
凡人莫不从其所可而去其所不可。知道之莫之若也而不从道者,无之有也。假之有人而欲南,无多;而恶北,无寡。岂为夫南者之不可尽也、离南行而北走也哉?今人所欲,无多;所恶,无寡。岂为夫所欲之不可尽也、离得欲之道而取所恶也哉?故可道而从之,奚以损之而乱?不可道而离之,奚以益之而治?故知者论道而已矣,小家珍说之所愿皆衰矣。
译文:
凡是人无不依从自己所赞同的而背弃自己所不赞同的。知道没有什么及得上正道却又不依从正道的,是没有这种人的。假如有人想到南方去,不管路有多远;而厌恶到北方去,不管有多近。他难道会因为那往南去的路走不到头就离开了向南的道路而向北奔跑吗?现在人们想要得到的,就无所谓多;所厌恶的,就无所谓少。他们难道会因为那想要得到的东西不可能全部得到就离开了那实现欲望的道路而去求取厌恶的东西吗?所以,人们赞同正道而依从它,还能用什么来损害它而使国家动乱呢?人们不赞同正道而背离它,还能用什么来增益它而使国家安定呢?所以明智的人只讲究正道就是了,那些渺小的学派及其奇谈怪论所追求的一套就都会衰微了。
原文:
凡人之取也,所欲未尝粹而来也;其去也,所恶未尝粹而往也。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衡不正,则重县于仰,而人以为轻; 轻县于俛,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
译文:
大凡人们求取的时候,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能完全彻底地得到;人们舍弃的时候,所厌恶的东西从来没有能完全彻底地去掉。所以人们无论什么行动,都不能不用正确的准则来衡量。秤如果不准,那么重的东西挂上去反而会翘起来,而人们就会把它当作是轻的;轻的东西挂上去反而会低下去,而人们就会把它当作是重的;这就是人们对轻重发生迷惑的原因。衡量行为的准则如果不正确,那么灾祸就会寄寓在人们所追求的事物中,而人们还把它当作幸福;幸福就会依附于人们所厌恶的事物中,而人们还把它当作灾祸;这也就是人们对祸福发生迷惑的原因。道,是从古到今都正确的衡量标准;离开了道而由内心擅自抉择,那就会不知道祸福所依存的地方。
原文: 易者,以一易一,人曰无得亦无丧也;以一易两,人曰无丧而有得也;以两易一,人曰无得而有丧也。计者取所多,谋者从所可。以两易一,人莫之为,明其数也。从道而出,犹以一易两也,奚丧?离道而内自择,是犹以两易一也,奚得?其累百年之欲,易一时之嫌,然且为之,不明其数也。
译文:
交易,拿一件换一件,人们就说没有收获也没有损失;拿一件换两件,人们就说没有损失而有收获;拿两件换一件,人们就说没有收获而有损失。善于计算的人择取多的东西,善于谋划的人追求合宜的东西。拿两件换一件,人没有一个肯干这种事,因为大家都明瞭它们的数目。依从道去行动,就好比拿一件去换两件,有什么损失?离开了道而由内心擅自抉择,这就好比拿两件去换一件,有什么收获?那种积累了长时间的欲望,只能换取暂时的满足,然而还是去做,实在是不明瞭它们的数量关系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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