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八论选释
一.论世应
凡卦中世应二爻,世为自己,应为他人,他地。世应相生相合,是宾主相投的现象和结果;世应相克相冲,是宾主不睦的现象和结果。应生世,他利于我;世生应,我利于他。应克世,他克制我;世克应,我克制他。因此,凡占与自己身体有关的事情都以世爻为用神。如身体、病情,寿数、出行吉凶等。凡占与自己无亲缘、深交关系之人或出行目的地,都以应爻为用神。
二.论原神、忌神、仇神
凡占卦时,应先看用神状况,再看原神状况,如用神旬空月破,得原神动来生之,或日辰月建作用神生之,等到用神出旬出破、行令值日的日子或年月,所求之事必成。如用神旺相,原神休囚不动,或动而变墓、变绝、变克、变破、变退,或被日辰、月建克制,都属于原神不能生用神的现象,原因是用神的根被伤害,因此,所求之事不但无益,反而有损。
占卦看用神、原神状况的同时,还须看忌神的状况。
1.如果忌神发动来克用神,用神在不是旬空的情况下必然受克;
2.如果卦中又有一原神发动生用神,于是忌神反生原神,这种现象称为贪生忘克,连续相生,使神原神根深蒂固,对用神来讲更加有利。
3.如果在忌神自己发动的情况下,用神是旬空之爻,这种现象称为避空;如果用神伏藏不出现,这种现象称为避避凶,在避空避凶的情况下,如果月健日辰生用神,用神叫做有救,依然看作是吉。
4. 如果忌神发动化回头之克,或月建日辰冲克忌神,这种现象称为贼先受害,我又何伤。
5. 如果月建日辰生扶了忌神,或者忌神叠叠克用神,即使在避空避凶的情况下,等到用神出现之时,必然受到克害。
占卦看用神、原神、忌神变化及相互作用状况的情况下,同时还须看仇神的状况。如果卦中仇神发动,首先原神被克,用神无根,而且在克伤原神同时,生助了忌神,增加了克害用神的力量。
三.论五行长生
占卦过程中,长生墓绝定律,是判断用神或忌神状态的重要依据。因此《通玄赋》中强调指出:长生墓绝诀,卦卦要审详。
五行长生墓绝状况:
1.木长生在亥,绝在申,墓在未。
2.火长生在寅,绝在亥,墓在戌。
3.金长生在巳,绝在寅,墓在丑。
4.水土长生在申,绝在巳,墓在辰。
五行在变爻中的状况
五行在变化过程中,按照五行临十二支状态规律,除了论长生、墓、绝外,其余的变化不以原定规律对照。以火举例说明如下:
1.火长生在寅,凡火爻变化后为寅时,视为化长生和回头生。
水泽节 坎为水
─ ─ 兄弟子水 ─ ─兄弟子水
─── 官鬼戌土 ───官鬼戌土
─ ─(应)父母申金 ─ ─父母申金
─ ─ 官鬼丑土 ─ ─妻财午火
─── 子孙卯木 ───官鬼辰土
Ο ───(世)妻财巳火 ─ ─子孙寅木
2.火沐浴在卯,凡火爻变化后为卯时,视为化回头生。
天山遁 天泽旅
─── 父母戌土 ───父母戌土
───(应)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 官鬼午火 ───官鬼午火
Ο─── 兄弟申金 ─ ─父母丑土
× ─ ─(世)官鬼午火 ───妻财卯木
× ─ ─ 父母辰土 ───官鬼巳火
3.火冠带在辰,凡火爻变化后为辰时,视为化泄气。
水地比 坎为水
─ ─(应)妻财子水 ─ ─妻财子水
─── 兄弟戌土 ───兄弟戌土
─ ─ 子孙申金 ─ ─子孙申金
─ ─(世)官鬼卯木 ─ ─父母午火
× ─ ─ 父母巳火 ───兄弟辰土
─ ─ 兄弟未土 ─ ─官鬼寅木
4.火临冠在巳,凡巳火变化后为巳时,视为化伏吟,凡午火变化后为巳时,视为化退神。
以上两种现象在卦中不会出现。
5.火帝旺在午,凡巳火变化后为午时,视为化进神,凡午火变化后为午时,视为化伏吟。
以上两种现象在卦中不会出现。
6.火衰在未,凡巳火变化后为未时,视为化泄气。凡午火变化后为未时,视为化相合。
(1)化泄气
风山渐 火山旅
───(应)官鬼卯木 ───父母巳火
Ο ─── 父母巳火 ─ ─兄未土弟
× ─ ─ 兄未土弟 ───子孙酉金
───(世)子孙申金 ───子孙申金
─ ─ 父母午火 ─ ─父母午火
─ ─ 兄弟辰土 ─ ─兄弟辰土
(2)化合
天山遁 风山渐
─── 父母戌土 ───父母戌土
───(应)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Ο ─── 官鬼午火 ─ ─父母未土
─── 兄弟申金 ───兄弟申金
─ ─(世)官鬼午火 ─ ─官鬼午火
─ ─ 父母辰土 ─ ─父母辰土
7.火病在申,凡巳火变化后为申时,视为化相合。。凡午火变化后为申时,视为化仇神。
(1)化合
风山渐 雷山小过
Ο ───(应)官鬼卯木 ─ ─兄弟戌土
Ο ─── 父母巳火 ─ ─子孙申金
× ─ ─ 兄弟未土 ───父母午火
───(世)子孙申金 ───子孙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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