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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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字,为左右结构,左从“女”右为“生”,从“女”而生,在母系社会里,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母姓为后代惟一能确定的尊亲,正如《白虎通·三纲六纪》所云:“古元时,未有三刚六纪,人民但知有母,不知有父”。“姓”是一个集合名词,是家族的标识,或表示与某个大家族的某一血缘关系更为亲近的部分。
氏只是在汉朝以前才独立存在,它是“姓”的分支,“姓”是氏族的族号,氏族的成员都是以这个族号作为自己的姓。
“名”是指个人的符号,带有个人的烙印。在我国传统习俗中,“名”是在婴儿出生百日之后由父亲取定的,据《礼记·内则》记载,到了这一天,由母亲和保姆抱着婴儿来到厅堂见他的父亲,父亲郑重地握住孩子的手,给他取名。名取定以后,母亲和保姆把孩子抱回内室,然后把孩子的名字通告亲戚,父亲则立即把这个消息告诉朋友,并报告地方长官,入籍登记。因此命名仪式非常隆重,是孩子一生中的第一件大事,这种习俗现在虽然没有了,但给孩子过“百岁”的风俗依然长盛不衰。
【取名的讲究】 从历史的习俗沿革来看,名有乳名、本名、学名、曾用名、笔名、艺名等之分。
乳名,也叫奶名、小名、小字,是一个人在孩童时期的名字。如小二、小三、宝贝、宝宝……,长大以后一般不用,除非长辈对晚辈偶尔呼之。
笔名,常常是文人墨客依据自己的喜好在其作品上署的别名。
艺名,即艺人演出时用的别名,如白玉霜,原名李慧敏,双名李桂珍,是评剧表演艺术家,其艺术风格,被称为“白派”。从以上“名”的各色特异的表现形式来看,既体现了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称谓,又象征着一个人的职业、地位和身份……
“字”的产生,是出于避讳,也就是尊崇长辈的伦理需要。古代人在祭祀神灵和先祖的时候,为了表示恭敬,不敢直接称呼先祖的名,这样就产生了字。因此,“字”实际上是表示尊敬的人名。
古人取名字,名与字之间是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的,互相映衬,互相补充。
例如:屈原,字平,原为名,平为字,平与原二字相连。
孔融,字文举,融为名,意为融会贯通,文举为字,文章一举成名,文星高照。
白居易,字乐天,乐天与居易,相辅相成。
号,有很多古人除了有姓有名有字外,还有号,号是我国姓名文化中一个很有趣味的现象,广义的号有多种,有别号、绰号、谥号之分,号是自取的,也有别人赠予的。狭义的“号”是一个人的别字,又为别号。别号在文人中比较流行,名与字一般有一定的联系,而号与名无任何限制,别号始于唐,盛于宋,而亡于清。
字与号在清末以后,随着中国文化的变迁,很少再有人沿用,而逐渐被笔名、艺名、绰号等取代。
【英语姓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中间名+姓。如 William Je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前美国总统 Geogre Walker Bush 略为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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