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葬地论》中,张居正认为人的吉凶祸福,都是人本身的所作所为而招致的。人之常情,没有不希望自己子孙世世代代丰厚贵显的,然而当自己活着的时候,还不能尽如其愿地为子孙图虑长久,而死后只留下枯骸一丘,又怎能去庇护他的后代呢?如果凭借地灵果真能够垂荫后世子孙的话,那么愿意为子孙谋福利的,就都该死得越快越好,又何必活得太长久呢?为此,张居正引《书经》的话说:“作善降祥,作恶降殃。”又引《易经》的话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就是所谓的“天道”了。如果有人认为,家道的兴旺衰败,都和葬地的吉凶有关,那么人们如要趋吉避凶,就只要找到一块上好的吉地就可以了,又何必再要去读经为善呢?况且祸福之柄,既然捏在地里,那么彼之苍之者天,又高高在上管些什么呢?由此引出结论是:“天包乎地,地不能大于天。灾祥善戾之感,在天道犹不可必也,而况于地乎?”虽说这里张居正的思想在儒家经典所说“作善降祥,作恶降殃”和“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基础上,还身不由己地滑落进苍天司命的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泥淖里去,然而无论如何,却总是瑕不掩瑜的。
文末,张居正还提到有人问他:“祸福之说,固不可以是拘拘为也,然以祖考之遗体委而弃之,略不加意于心,宁能忍乎?”“子之言葬也,如之何?”对于这两个问题,张居正阐述自己的见解道:“葬者藏也,欲人弗见也。人死则厝之草莽之中耳,平衍窈奥,兹焉允藏。毋居险仄,恐其崩也;毋近水泽,恐其陷也。掘地为坎,衣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一瞑而万世不视矣。其速化耶,吾乌乎知之?其不化耶,吾乌乎知之?其化与不化,又何足休戚邪?反哭而虞,设主于室,奉神灵而永孝思焉,而送终之事毕矣。若夫世之延促,家之隆替,命也,吾何知焉。君子强为善而已矣。”接着,他又举吴季子葬子的古例说:“吴季子适齐,其子死,即葬于瀛博之间,深不及泉,其高可隐也。掩而号之曰:骨肉复归于土,命也。若魄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而遂行彼以为此。天地之委蜕也,无之而不可藏也,奚以故国之归,胜地之求乎?”
对于吴季子这种随地葬子,归复于土,不求胜地,不迁返故国的豁达思想行为,张居正不禁深深叹曰:“若季子者,可为明也已矣,可谓远也已矣!”
咨询电话:13121912839 010-5232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