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篇第二 原文 译文(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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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其为人也多暇日者,其出人不远矣。 译文:
路程即使很近,但不走就不能到达;事情即使很小,但不做就不能成功。那些活在世上而闲荡的时间很多的人,他们即使能超出别人,也决不会很远的。
原文:
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人无法,则伥伥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
译文:
爱好礼法而尽力遵行的,是学士;意志坚定而身体力行的,是君子;无所不明而其思虑又永不枯竭的,是圣人。人没有礼法,就会迷惘而无所适从;有了礼法而不知道它的旨意,就会手忙脚乱;遵循礼法而又能精深地把握它的具体准则,然后才能不慌不忙而泰然自若。
原文:
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师云而云,则是知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舍乱妄无为也。故学也者,礼法也;夫师,以身为正仪而贵自安者也。《诗》云:“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此之谓也。 译文:
礼法,是用来端正身心的;老师,是用来正确阐明礼法的。没有礼法,用什么来端正身心呢?没有老师,我哪能知道礼法是这样的呢?礼法是这样规定的就这样做,这是他的性情安于礼法;老师是这样说的他就这样说,这是他的理智顺从老师。性情安于礼法,理智顺从老师,那就是圣人。所以违背礼法,那就是无视礼法;违背老师,那就是无视老师。不赞同老师和礼法而喜欢刚愎自用,拿他打个比方,那就好像让瞎子来辨别颜色、让聋子来分辨声音,除了胡说妄为之外是不会干出什么好事来的。所以学习嘛,就是学习礼法;那老师,就是以身作则而又重视使自己安守礼法的人。《诗》云:“好像不懂又不知,依顺上帝的法则。”就是说的这种情况。[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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